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 |
| 作者:baobaobeibei 日期:2008-10-22 13:12:00 |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 十月 —— 收获幸福的季节,七年前的我们怀着对未
来的美好憧憬进入到婚姻的殿堂。十月属于我们的幸福季
节,那些美好的记忆封存在脑海里,成为永恒。又见十
月,感慨:要握紧这份幸福,从开始至永远。
蓦然回首,时光飞逝:我们都已经从父母的孩子变成
了孩子的父母。岁月不经意间在我们指间倏尔滑过,但曾
经属于我们的幸福还被我们紧紧的握在指间:
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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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Re: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 |
| 作者:baobaobeibei 日期:2008-10-24 12:36:00 |
百年修得同船渡,千年修得共枕眠。相爱的人未必能在一起,所以在一起的人一定要相爱,珍惜来之不易的缘份! |
| Re: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 |
| 作者:sxyty 日期:2008-10-23 5:33:00 |
q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,就是和你一起变老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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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Re: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 |
| 作者:sophie 日期:2008-10-22 16:32:00 |
一个幸福的妈妈,一个幸福的妻子,总是就是个幸福的女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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